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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鸿业终无罪释放。
施念慈前夫陈鸿业,2007年5月19日凌晨在中环兰桂坊夜店Volar消遣期间,以酒杯打伤铃木仁及其日籍友人中村祖一案,陈鸿业原被裁定严重伤人罪及袭击导致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罪成,被判囚半年,本年初上诉成功,获撤销两罪。
高等法院昨日(6月27日)裁定,案件毋须发还重审,并下令陈鸿业可得原审和上诉案的讼费。法官又强调,陈鸿业上诉成功非控方出错,只是原审裁判官在衡量证人时出现技术上的问题。案件编号:裁判法院上诉九七一──二○○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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